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、交通运输局、水务局、发改局、城建局、供电局,各园区(镇街),各有关企业:
为统筹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,确保正常生产活动平稳有序,根据我市疫情防控形势,现对科学精准做好全市建设工地疫情防控工作进行进一步调整完善,并补充通知如下:
全市所有建设工地除了封控区的项目工地不能开工外,其他区域的项目工地自查达到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条件的,即可开工。各专班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,督促指导镇街(园区)相关单位做好建设工地疫情防控工作,保障工地正常开工和加快建设。
本通知从即日起实施,后续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进展、防控需要进行动态调整。本通知内容与《关于科学精准做好全市建设工地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》不一致的,以本通知为准。其他事宜继续按《关于科学精准做好全市建设工地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》执行。
东莞市建设工地疫情防控工作专班
2022年3月21日